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高考前一年由汉族改成少数民族会有什么麻烦吗?相关的问题,今天,瀚博招生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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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族成份不得擅改 违规者要取消学籍
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族成份 不得擅改
解读人: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毛公宁
民族成份的确定及变更早有规定
优惠政策旨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保障公民正确表达自己民族成份的权利,经民族识别,国家确认了56个民族。民族成份成为我国公民身份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对公民民族成份的确定及变更有一系列明确规定。
早在1990年,国家民委、公安部和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就出台了《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公民民族成份的确定和登记管理,是民族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如,我国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少数民族的平均受教育程度整体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逐步改变这一状况,国家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规定了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
严格审核考生民族成份
违规变更者要取消学籍
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为享受少数民族高考、中考加分等优惠政策,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份的现象。这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侵害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制止这种现象,国家民委办公厅等三部门下发的《通知》重申了我国确定公民民族成份的一贯原则,并就制止违规变更民族成份、严格审核考生民族成份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依法审批原则。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份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须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理。
规范审批程序原则。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批权限确定为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即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先向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县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应在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同意后,上报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其中符合变更条件的,再转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逐级呈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
加强对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核原则。招生时,要对考生少数民族成份加以确认。《通知》要求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指定的考生报名点指派两名以上人员负责审核,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符,可转由相关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证部门认定。
对违规者进行查处原则。对违规变更民族成份的考生,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在有关问题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违规将考生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高考前一年由汉族改成少数民族会有什么麻烦吗?
在高考前一年更改民族信息,如果错误出现在户籍管理部门,纠正过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错误使用不正常手段进行更改,则不仅无效,还可能带来负面后果。一旦被上级部门复查发现,考生的高考分数将被清零。
民族信息在高考报名时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考生的考试资格和录取结果。因此,考生和家长应确保民族信息的准确性。如果发现错误,应及时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正,并遵循正规程序,以免因错误操作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信息的更改需谨慎对待。一旦更改错误或不合规,不仅可能影响高考成绩,还可能引发其他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和家长应详细了解相关流程和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更改民族信息还可能涉及政策限制和要求。例如,部分地区可能会对更改民族信息设置严格条件和程序,以确保民族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考生和家长在更改民族信息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操作合规。
总之,更改民族信息需谨慎行事。遵循正规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是考生顺利参加高考的重要保障。任何不当操作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务必谨慎对待。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大学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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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在大学录取时是被认可的。大学依据考生的成绩加上加分后的总分来进行录取。不过,部分高校对加分的额度有所限制,例如北京地区的高校最多只承认10到20分的加分。加分后,考生也不能跨越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比如如果考生的原始成绩本三分数线内,即便加分后达到本二线,也只能报考本三院校。
加分政策针对三类考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决定。第一类是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二类是归侨、华侨、归侨子女及台湾省考生的子女;第三类是烈士子女。具体加分幅度根据考生类别而定,例如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台湾考生和烈士子女可享受10分加分。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工作做出部署。通知强调,需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录取比例较低的省份倾斜。
通知指出,需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及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时,需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通知还提到,需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依规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此外,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及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通知严格规范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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