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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设立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12 17:35:49 | 瀚博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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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过去设立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瀚博招生网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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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烈士子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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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瀚博招生网(https://www.hb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山东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10分自谋职业并持有山东省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的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山东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10分。

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取消上述高考加分项目。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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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加分政策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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