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政策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西安石油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政策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根据考生所在生源地的招生批次来看,西安石油大学通常被认为是一本大学或本科大学,不是二本大学。如果考生生源地为在山西、内蒙古、陕西、青海、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重庆、四川、河南、广西、贵州、新疆、安徽、云南等,由于该校在这些省份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西安石油大学在上述省份是一本大学。如果考生生源地为上海、天津、河北、辽宁、江西、广东、山东、福建等,由于该校在这些省市已经取消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的录取批次划分,合并为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也说西安石油大学在上述省份是本科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是一所理工类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翻译、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地质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专业,建校71年。
西安石油大学(Xi’an Shiyou University),简称“西石大”,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是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肇始于1951年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改厂停办;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重建;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 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截至2021年5月,学校雁塔、明德、鄠邑三个校区占地2078亩,下设16个二级院系、59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1830余人,本科生1.6万余人、全日制博硕研究生2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各类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5890余人。
西安石油大学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2011年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57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7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5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有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
国家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财务管理、 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视觉传达设计、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化学
陕西省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石油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资源勘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陕西省名牌专业:石油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西安石油大学-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实验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石油机械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石油石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科研成果
2011年学校科研总经费突破1.2亿元,新增国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63、973、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等项目2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5项,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项、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申请授权专利108项,公开发表论文900余篇。
学校坚持石油精神办学,铁人精神育人,延安精神铸魂,培养的学生以“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开拓创新”而广受用人单位欢迎,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26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陕西省就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政策:
1、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4、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湘潭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瀚博招生网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3、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开展保送生、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9.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括江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并且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
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要求数学、外语成绩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要求外语成绩在120分及以上。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我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
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
钻探技术专业、
岩土工程技术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音乐学、
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
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有志愿且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的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
西班牙语、
日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
地球物理学,李四光班)、
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制药工程(基地班)、
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
临床医学(5+3)、
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
护理学(五年)、
药学、
临床药学(五年)、
信用管理、
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西安石油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湘潭大学自主招生政策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瀚博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瀚博招生网:
www.hbzhaoshe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